中央一号文件原指中共中央每年发布的第一份文件,现在已成为中共中央重视农村问题的专有名词。中共中央在1982年至1986年连续五年发布以农业、农村和农民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对农村改革和农业发展作出具体部署。2004年至2021年又连续十八年发布以“三农”(农业、农村、农民)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强调了“三农”问题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时期“重中之重”的地位。
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批转1981年12月的《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这也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改革开放后第一个中央一号文件,其主要内容就是肯定多种形式的责任制,特别是包干到户、包产到户。
这份文件提出,包产到户、到组,包干到户、到组,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明确“它不同于合作化以前的小私有的个体经济,而是社会主义农业经济的组成部分”。并第一次以中央的名义取消了包产到户的禁区,且宣布长期不变。文件的另一要点是强调尊重群众的选择,不同地区,不同条件,允许群众自由选择。同时还提出疏通流通领域,把统购统销纳入改革的议程,有步骤地进行价格体系的改革。
1983年1月2日,中共中央印发《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从理论上说明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在党的领导下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这份当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两个转化”,即促进农业从自给半自给经济向较大规模的商品生产转化,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化。
文件提出,我国农村应走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农工商综合经营的道路;适应商品生产的需要,发展多种多样的合作经济,合作经济的生产资料公有化程度,按劳分配方式以及合作的内容和形式,可以有所不同;要坚持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方针,调整购销政策,改革国营商业体制,放手发展合作商业,适当发展个体商业。并强调,稳定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仍然是当前农村工作的主要任务。
如果说前两个“一号文件”着力解决农业和农村工商业微观经营主体问题,那么,此后的“一号文件”则要解决发育市场机制的问题。此前20多年,农村实行统购派购制度,农村产品交易均由公营商业高度垄断,而资金、土地、劳动力流动又受到多重限制。农村经济迫切要求放松历史上多年形成的政府垄断、管制,及其他阻碍农民进入市场的规定,以利于发展商品生产,摆脱穷困。
针对这些情况和基层诉求,1984年确立农村工作的重点是:在稳定和完善生产责任制的基础上,提高生产力水平,疏理流通渠道,发展商品生产。当年的“一号文件”即《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中提出,延长土地承包期,土地承包期一般应在十五年以上……允许有偿转让土地使用权;鼓励农民向各种企业投资入股;继续减少统派购的品种和数量;允许务工、经商、办服务业的农民自理口粮到集镇落户。
农产品统购派购制度,过去曾起了保证供给、支持建设的积极作用,但随着生产的发展,它的弊端就日益表现出来。因此,在打破集体经济中的“大锅饭”之后,还必须进一步改革农村经济管理体制,在国家计划指导下,扩大市场调节,进一步把农村经济搞活。
1985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名为《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文件明确提出,“从今年起,除个别品种外,国家不再向农民下达农产品统购派购任务,按照不同情况,分别实行合同定购和市场收购”。于此,30年来的农副产品统购统销制度被取消。
我国农村在实行了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1985年又在改革农产品统购派购制度、调整产业结构方面迈出了重大的一步。成效十分显著。但由于未能及时调整工农、城乡的利益分配关系,农业生产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对此,1985年年底的农村工作部署,强调“摆正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会议形成的1986年中央一号文件即《关于1986年农村工作的部署》。
文件明确指出:我国是十亿人口、八亿农民的大国,绝不能由于农业情况有了好转就放松农业,也不能因为农业基础建设周期长、见效慢而忽视对农业的投资,更不能因为农业占国民经济产值的比重逐步下降而否定农业的基础地位。
2003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出台,并于2004年2月9日公布。时隔18年之后中央就“三农”问题再次下发一号文件。
当时农业农村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农民增收困难。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由上世纪80年代的1.8∶1扩大到了3.1∶1。农民增收困难不仅制约了农村经济发展也影响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增长。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而且是重大的政治问题。
《意见》提出,要“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调整农业结构,扩大农民就业,加快科技进步,深化农村改革,增加农业投入,强化对农业支持保护,力争实现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尽快扭转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文件共22条,提出了一系列含金量高、指向明确的实实在在的政策措施。
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下发后,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有效保护和调动了农民积极性,农村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局面。但农业依然是国民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投入不足、基础脆弱的状况并没有改变,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并没有建立,保持农村发展好势头的任务非常艰巨。
加强农业基础,繁荣农村经济,必须继续采取综合措施。2005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下发。文件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并强调,要“以严格保护耕地为基础,以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为重点,以推进科技进步为支撑,以健全服务体系为保障,力争经过几年的努力,使农业的物质技术条件明显改善,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明显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明显增强”。
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2006年2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发布。
文件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农村人口多是中国的国情,只有发展好农村经济,建设好农民的家园,让农民过上宽裕的生活,才能保障全体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才能不断扩大内需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发展。
文件全文共32条,八个部分。文件强调,必须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重点在“多予”上下功夫,要动员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
2007年1月2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公布。文件明确指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把建设现代农业放在首位。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得到了基层的热烈反响。但是,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偏差。强调新农村建设要把发展现代农业放在首位,有利于各地认真地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精神,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扎实、健康地向前推进。
文件提出,要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用培养新型农民发展农业,提高农业水利化、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农业素质、效益和竞争力。
来源:新三农